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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正宇利康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当前位置:首页 > 主营业务 > 安全风险评估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介绍或依据

1

安全预评价(法定)

安全验收评价(法定)

36号令、43号令、45号令规定的需要作为行政许可要件的评价报告。

2

安全预评价(非法定)

安全验收评价(非法定

36号令第七条、第九条所规定的备查项目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

36号令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安全验收评价。

3

安全现状评价

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在企业生命周期内,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的安全评价,用于行政许可要件或政府备查的评价报告。

4

重大危险源评估

40号令要求进行的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5

专项安全评估

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专项安全评估工作。

6

企业风险评估

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专项安全评估工作。

7

老旧装置安全评估

应急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规定的需要进行评估的老旧装置企业

8

高后果区评估、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评估

安监总管三〔2017〕138号、GB32167-2015规定的油气长输管道

9

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

应急厅〔2021〕35号规定的大型油气储存基地

10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

应急〔2018〕19号规定的需要开展评估诊断分级的企业

11

危险可操作性分析(HAZOP)

保护层分析(LOPA)

安全完整性等级(SIL)定级及验算

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规定的需要进行评估的工艺控制系统。

12

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计算

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规定,需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进行个人和社会风险评估的装置

13

外部防护距离评估

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规定,需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

14

事故后果模拟计算

火灾、爆炸、中毒、烟气等事故类型后果模拟计算。

15

技术方案专家论证

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论证工作。

16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应急〔2019〕78号规定的对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精准化排查评估

17

化工园区综合评价

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要求开展的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

18

行业企业安全检查与安全评估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开展的安全检查与安全评估